汕尾市科协关于申报2021年度学术交流活动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24   作者:swkjxh   来源:汕尾市科协   点击量: 28274

汕尾科协字〔20218


各县(市、区)科协,市直各学会(协会、研究会),各企业科协、高校科协,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学术活动质量和水平,在全市营造浓厚的学术氛围,助力我市科技创新驱动发展,根据《汕尾市科协学术交流活动项目管理办法(暂行)》,现将申报市科协2021年度学术交流活动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市直学会(协会、研究会),各县(市、区)科协,企业科协,高校科协以及市内企事业单位。

二、申报重点

1.交流(研讨)项目,含论坛、峰会、研讨会、报告会、学术年会、科技沙龙、技术路演等;

2.学术软课题,要求紧扣我市经济社会实际情况、产业发展方向和自身擅长的研究领域,同市科协协商确定课题后方可进行申报。

三、申报材料

1.《汕尾市科协学术交流活动项目申报表》;

2.其他有关附证材料(单位资质证明、附件说明、可行性报告、具体方案等)。

四、审核立项

申报项目(每个单位原则上不超过两项)经市科协审核后择优立项,对本年度获准立项的学术交流活动项目按管理办法给予项目资助。重点支持具有前沿性、基础性、综合性及多学科交叉、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的学术交流(研讨)活动和课题项目,引进、合作举办针对我市经济、科技、社会发展热点问题的学术交流(研讨)活动,举办(承办)全国性、省市级范围的学术交流活动等。

五、项目验收

验收时需提交总结报告、照片、成果等材料,并附费用清单及有关票据复印件。学术交流(研讨)项目根据实施情况应汇总提炼转化为对我市生产生活的建言献策,对于积极开展建言献策的单位下一年度立项时予以优先考虑。软课题结题时,除提交四份正式装订打印的报告外,还需提炼形成2000-3000字可供党委、政府或有关部门决策的建议意见。

六、申报受理

申报纸质材料一式两份(附电子版),于2021430日前报送市科协综合业务部。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小宁 ,电话:3281208

地址:汕尾市马思聪艺术中心左后边(东北侧)三楼

电子邮箱:swsta@163.com


附件:

1.汕尾市科协学术交流活动项目申报表

2.汕尾市科协学术交流活动项目汇总表



             汕尾市科学技术协会

2021年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