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25届汕尾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9-03   作者:swkjxh   来源:汕尾市科协   点击量: 950
县(市、区)科协、教育局、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学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和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广东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培养青少年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高科技辅导员队伍素质,推动全市青少年科技教育高质量发展,市科协、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决定联合举办第25届汕尾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题与内容

1.本届大赛的主题是:创新·体验·快乐·成长。

2.大赛内容: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竞赛、科技辅导员科技教育创新成果竞赛。

(1)参赛对象:在市内就读的初中、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学生均可申报作品参加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竞赛。在市内的各中小学校科学教师、科技辅导员,各级教育研究机构、校外科技教育机构和科技活动场所的科技教育工作者均可申报作品参加科技辅导员科技教育创新成果竞赛。

(2)参赛学科:数学与计算机科学、物理与天文学、化学、生命科学、工程学、环境科学等6个学科。

3.本届大赛设立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竞赛一、二、三等奖,科技辅导员科技创新成果竞赛一、二、三等奖。

二、组织实施

为做好本届大赛前期的作品评审推荐工作,请各县(市、区)科协、教育局、科技管理部门抓紧做好本地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的组织工作和申报作品的评审推荐工作。切实加强领导,严格规范本地竞赛和作品评审推荐的各项工作,确保竞赛公平、公正、公开。

三、实施步骤

1.动员部署。2026年9月上旬,由各级科协、教育、科技管理部门向各中学和广大师生广泛开展宣传发动工作。

2.组织评选。2026年11月10日前,各县(市、区)科协、教育、科技管理部门及市直学校向市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市科协)上报科技辅导员和学生作品。11月中旬,市大赛组委会组织对上报作品进行初审,同时将于11月下旬至12月上旬期间举办市大赛现场展评活动;根据省大赛分配我市的名额,市大赛组委会将从本届大赛一等奖的项目中择优推荐,代表我市参加第42届广东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

3.参加省大赛。2027年4月(具体时间以省赛通知文件为准),组织优秀项目的作者参加第42届广东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展评活动。

四、有关要求

1.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这次大赛活动,精心组织,认真部署,广泛发动中学生参加,且要客观公正评选作品,按时报送作品。

2.作品基本要求:

①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竞赛要坚持“自己选题、自己设计和研究、自己制作和撰写”的“三自原则”;坚持“科学性、先进性、实用性”的“三性原则”,要围绕主题突出创新意识和科技含量。所有申报项目除填写申报书外,应提交项目查新报告及项目论文(即研究报告),发明创造作品还需提供原理图、照片等。

查新报告必须由选手自行或在辅导教师指导下对类似项目进行检索,并说明自己的项目与他人的项目相比有哪些创新之处。

论文中不得出现作者、辅导教师姓名、学校名称、推荐专家、专利等内容。论文的格式包括:标题、作者、摘要、关键词、正文、参考文献、附录等。正文是论文的核心部分,结构分为:引言(提出问题)、本论(分析问题)、结论(解决问题),内容可以包括:调查对象、实验和观测方法、实验和观测结果、数据资料、形成的论点和导出的结论等。

②科技辅导员创新成果竞赛是面向中小学校科技辅导员(含科学教师),各级教育科学研究所(室)、各级校外科技教育活动场所的专兼职科技教育工作者等;按项目类型分为科技发明类、科教制作类、科技教育方案类三类。所有申报项目除填写申报书外,还应提交项目报告及查新报告。

3.本届大赛申报相关表格请登录汕尾市科学技术协会网站查阅、下载(网址:http://www.swsta.cn/shownews.aspx?nid=1709)。

4.参赛者上报参评作品要求材料齐全,上报材料只需提供电子版,不再收取纸质材料。创新成果竞赛项目的作品不用上交,由作者在展评时自行带到展评现场(展评时间和地点待定)。

5.各县(市、区)组织单位要统一报送参赛作品的材料和作品清单(电子版)。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丘远畅    陈晓晴       

电话:3280623         

邮箱:2621953710@qq.com 

地址:汕尾市马思聪艺术中心右侧附楼汕尾市科技馆


附件:第25届汕尾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作品清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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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