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九届汕尾市科技创新优秀学术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0-24   作者:swkjxh   来源:汕尾市科协   点击量: 55662

各市直学会(协会),各县(市、区)科协,各有关单位:

为了鼓励广大科技工作者积极投身科学实践,繁荣科技学术交流,促进科技人才成长,推动汕尾科技创新,汕尾市科协决定开展第九届汕尾市科技创新优秀学术论文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18年1月至12月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或学术会议论文集上发表的自然科学或工程技术类学术论文(不含专著、教材)。论文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应是在本市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或科技管理人员。

已获市级以上奖励的学术论文不再参加评选。

二、推荐程序及名额 

1.市直学会(协会)负责推荐所属会员的论文;县(市、区)科协负责推荐本地区科技人员的论文。非市直学会会员可向市科协提出申请,经同意后将论文直接送交市科协。

2.各推荐单位原则上可推荐6篇论文,最多不超过8篇。

三、报送材料

1.推荐单位报送函1份; 

2.《第九届汕尾市科技创新优秀学术论文申报表》1份。申报表应交作者所在单位签署论文真实性及保密等级的意见;

3.第九届汕尾市科技创新优秀学术论文推荐表一式2份;

4.论文原文1份及电子版(原文为外文者,应附论文摘要中译本和论文SCI、EI收录检索号);

5.有关证明材料1份。按有关顺序整理装订。论文所发表的刊物应含有该论文题目的刊物的目录,以及该名称及刊号。

四、评选程序及结果

1.市科协聘请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组成“第八届汕尾市科技创新优秀学术论文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评委会按照评审标准评出优秀论文一、二、三等奖,其中一等奖不超过4篇,二等奖不超过8篇,三等奖不超过20篇。

2.对评选出的优秀论文名单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7天。

3.经公示后,将发文公布评选结果,并向论文作者颁发相应等级的《第九届汕尾市科技创新优秀学术论文证书》。

五、有关要求

各推荐单位要严格按照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

择优”的原则,精心组织,做好优秀论文的推荐工作。

请于2019年11月30日前(以邮戳时间为准)将申报材料及《第九届汕尾市科技创新优秀学术论文推荐表》电子版送市科协学会部。


联 系 人:徐 雄   3360564     13902678263

叶银莲   3360564     13432799810

电子信箱:swsta@163.com

联系地址:汕尾市政府大楼525室汕尾市科学技术协会学会部


附件:文件PDF版

1.《第九届汕尾市科技创新优秀学术论文申报表》

2.《第九届汕尾市科技创新优秀学术论文推荐表》



汕尾市科学技术协会

2019年10月23日